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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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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1.行为人有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抵扣税款的凭证,是计征增值税的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机关依照规定发售,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是以持有这种发票为条件的,他们取得这种发票,有的是从合法渠道领取的,即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税务部门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是与税务人员相勾结,非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是以盗窃、骗取或者其他犯罪手段从增值税专用发票持有者手中非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无论非法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来源是否合法,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非法出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非法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是伪造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中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凡经税务机关批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者,可持批准的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并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应当开具专用发票。使用专用发票必须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如实填列购、用(包括作废)、存等情况。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单位只能是主管税务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就是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非法出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出售主体不合法,即除税务机关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出售行为的,如一般纳税人出售、一般纳税人给他人出售、盗窃增值税专用发后出售等等就都属非法。第二,主体合法,即为有权出售的税务工作人员,如果明知购买人不符合购买条件而予以出售的,亦属于非法出售。这里要以明知为条件,如因工作马虎,严重不负责任而过失不知购买人不符合条件或者未经依法批准以及不按批准的数量向可以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出售虽属违法行为,但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要以玩忽职守罪或者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百元版以每份100元、千元版以每份1000元,万元版以每份1万元计算,以此类推。下同)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前,本罪即以此为量刑起点。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依《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21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构成本罪,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非法出售的行为,则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达到营利目的,均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发售发票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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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

    区分本罪与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者的犯罪对象则是伪造的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明知是国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故意非法出售;而后者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故意出售。

    3、法定最高刑不同。前者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但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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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

    1、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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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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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决定》第三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按照本解释第二条第二、三、四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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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6:13:20

共同出资情况里一方退出要怎么做

最近回复:

1.共同出资一方退出需依具体情形妥善处理。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退伙若有协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在不影响企业事务执行前提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退伙。若违规退伙致企业受损,需担责赔偿。 2.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因公司类型而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符合法定情形还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依法转让股份,但存在特定限制。 3.为避免后续纠纷,无论哪种出资形式,退出方都要与其他出资人进行清算,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并签订书面协议。

2026-02-05 02:50:24

投资多少钱然后按照比例分给你

最近回复:

这种“投资按比例分成”的模式在法律业务中是不被允许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一般是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来收取费用,收费方式有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等。 律师不能以投资分成的形式来获取报酬,这可能会涉及利益冲突、违反律师职业操守等问题,也不符合规范的律师收费制度。如果你有法律事务需求,咱们可以就具体的案件情况沟通合适的收费方式和标准。

2026-02-03 23:36:19

股东多投入投资款该怎么处理

最近回复:

1.股东多投入投资款有三种处理方式。可将多投入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虽不增加股东注册资本份额,但能增加公司净资产、增强实力;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可将多投入款转为增加该股东的注册资本,不过要履行法定增资程序;若公司与股东达成协议,也可将多投入款作为公司对股东的借款,公司需按约定还本付息。 2.为避免后续纠纷,公司处理时要留存好相关转账凭证、股东决议等文件,以此证明款项性质和处理方式。同时,若选择将多投入款转为注册资本,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确保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环节准确无误。若作为借款,需签订详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026-02-03 20:29:14

夫妻中一方不知情单方投资有效不

最近回复:

结论: 夫妻一方不知情时另一方单方投资一般有效,但存在投资行为被认定无效的情况,配偶可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在夫妻关系里,对于非日常的重大财产处分需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若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这是对个人财产的处分,投资有效。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当第三人有理由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时,投资通常有效。然而,若配偶能证明第三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该投资未经其同意,投资行为可能无效。当投资行为被认定无效后,配偶有权要求擅自处分财产的一方赔偿损失。如果在夫妻财产投资相关方面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2-03 16:34:03

兼职时被注册证券该怎么处理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与涉事机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要求停止未经授权的注册并注销账户及提供书面证明,这能从源头解决问题,明确双方责任。 (2)若沟通失败,收集证据十分关键。兼职协议、聊天记录、工作邮件等能证明未同意注册,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3)向证券监管机构投诉举报,借助监管力量依法调查处理,保障证券市场的合法合规。 (4)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涉事方构成冒用身份等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 (5)若遭受损失,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是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重要途径。 提醒: 在兼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若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按上述步骤处理,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3 16:13:12

公司财产被侵占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近回复:

1.公司财产被侵占达到一定条件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其立案标准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三万元以上。判断该罪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即利用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条件,侵占方式有侵吞、窃取、骗取等。 2.对于企业而言,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审批、资产盘点等制度,防止财物被非法侵占。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提高法律意识。 3.若发现公司财产可能被侵占,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财物的出入记录、交易凭证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

2026-02-03 10:14:14

碰到公司股东职务侵占要怎么立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收集证据是立案的基础,其范围包括证明股东身份、职务的材料,及能反映侵占行为的合同、财务报表、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需能明确体现侵占的时间、方式和金额等关键要素,为后续报案提供有力支撑。 (2)准备报案材料时,需撰写详细的报案书,清晰表达案件情况和诉求。之后携带证据和报案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报案。 (3)公安机关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当符合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即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一般为三万元以上)时,会立案侦查。 提醒: 收集证据要确保真实合法,报案时准确提供信息。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得针对性分析。

2026-02-02 18:40:03

乙公司的代表丙私自将属于乙方的工程增项与甲方串通的情况下转移支付给第三方。并通过第三方把账款回汇到丙的个人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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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已查看您的问题,我稍后将向您致电沟通,请注意接听~

2026-02-02 09:51:53

能否向小三讨回之前给出的资金

最近回复:

(一)在发现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后,原配要及时收集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购买物品的票据等,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赠与事实。 (二)整理好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三)如果法院判决小三返还财产,而小三不履行,原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

2026-02-02 05:53:13

公司股东资金被挪用怎样去立案

最近回复:

公司股东资金被挪用,立案及维权需按规范流程进行。 立案步骤上,先收集银行转账记录、财务账目、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据,证明资金挪用事实、金额和主体。接着撰写书面报案材料,详细说明公司、股东及资金挪用情况。之后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并提交材料,由公安机关审查是否立案,符合条件就立案侦查,不符合会说明理由。 股东还能通过诉讼维权,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起诉,若其拒绝或规定时间内未起诉,股东可自己名义起诉。 建议股东日常做好财务监管和记录,发现资金挪用迹象及时采取措施。报案和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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