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
签署合同所导致的
赔偿金额计算问题,主要依据了我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
具体来讲,若雇主自开始使用员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不足一年没有书面与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则应按照每个月双倍的薪资标准来向员工支付薪酬。
此笔薪酬的起始计算日期即为
雇佣关系建立后第一个月的第二天,而截止日期则为最终书面
劳动合同签订之前的最后一天。
倘若雇主在超过一年后仍然未能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将被视为雇主已经与该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雇主依然需要支付双倍薪资,但至多只能支付给员工11个月。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要求未
签合同赔偿金的诉求,存在着
诉讼时效的限制,即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有效时限为一年,从
当事人明确或应当认识到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