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署
劳务合同时,进行
仲裁申请是否具有有效性这一问题,答案是确定无疑的。
根据我国现行
劳动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设立之日起的连续工作期间如果超过了一个月且未满一年却仍未与
劳动者缔结书面劳务合同的,那么,该用人单位将应当每个月向劳动者支付约两倍于标准
工资金额的额外薪酬。
在您提出仲裁申请之际,为了确保获得支持并
胜诉,您必须提供充分的
证据,以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着实际的劳动
雇佣关系,例如工资支付凭证、员工证件、出勤情况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词等等这类证据都可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劳动纠纷的仲裁过程,有着严格的时效性规定,通常为一年期,自您或您的代表开始知晓或应当知晓您的权益遭到损害的那一刻起算。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地搜集相关证据并提交仲裁申请,以便更好地维护您自身的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