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力法律领域中,关于“N+1”方式的相关规定,“N”部分指得是以
劳动者在现职企业所累积的服务年数为依据,每年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金额,以给予相应的
经济赔偿。
具体来说,员工若累计在本企业工作达六个月或以上但未满一年的时间,将按照一整年来算;而在此之前尚未达到六个月的工作期间,雇主需向该名员工支付半个月的薪酬作为
经济补偿。
至于“1”,它代表的是
代通知金的含义,当用人单位未能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就必须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酬作为代通知金。
在计算“N+1”的过程中,月薪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
工资。
此处所提到的工资,不仅包含了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还涵盖了奖金、津贴及补贴等各类货币性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