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制定完毕之后,应该在5个工作日之内送达到事发双方法律
代理人或者法定
代表人的手中。
送达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这几种途径。
其中,直接送达环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相关申请后,尽快安排专员进行送达工作,通常情况下,在裁决结果公布后的数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而对于邮寄送达的情况,其所需耗费的时间则主要取决于邮寄的速度以及收件地址的距离远近程度。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被申请人的行踪不明确或者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那么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可能会选择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的期限,就可以视为已经送达成功。
总的来说,具体的送达时间将会因为送达方式以及实际情况的差异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