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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厂搬迁去分厂还有补偿吗

此乃涉及到具体情境之问题。
若因公司迁移导致原本签订劳动合同时预期的客观环境产生了重大改变,直接影响到了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充分商谈过后,依然无法就修改或调整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则用人单位可在预先发送给劳动者的三十天书面通知期结束之前,亦或是在此期限之后,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然后正式启动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发放经济上的补偿金,此部分补偿金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已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补偿标准则为一整年;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其补偿标准则为半个月的工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便利措施,例如增加交通补贴、改善住宿条件等等,使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没有发生本质上的改变,那么此时可能就无需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最新修订: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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