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即遭解雇的情况下,若满足用人单位出于无过错原因而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则应根据
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
经济补偿。具体而言,工作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者,可获得一个
月工资的
补偿金;工作未满六个月者,则可获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