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遗忘了与员工签署
劳动合同这一重要事项,那么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进行补救:
首先,若其自开始工作以来尚未满一个月,那么请尽快与其进行
补签。
其次,若自开始工作以来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但还未满一年,那么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该名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作为补偿。
最后,如果自开始工作以来已经超过了一年,那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将视之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您也需要向该名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
赔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支付
双倍工资的总时长通常不会超过十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