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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资条需要盖章吗

在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之际,若申诉方为劳动者,且工资条被用作证实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那么该工资条需得到公司公章的确认方可生效。反之,若是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则被告完全可以以未经授权自行伪造之名,否认其可靠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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