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法律规定,
劳动者无论实际在岗天数如何,只要基于其与雇主间协议为用人单位履行了相应劳动职责,则该用人单位均应依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
工资报酬。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若仅在新
入职后两天即遭解雇,且系非法解雇行为,那么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数额的
经济赔偿金;
2.如属非过错性解雇类型,劳动者有权获取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数额的
补偿金;
3.若因劳动者自身过错诱发的解雇行为,那么劳动者将无法得到任何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