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从现有雇主处正式
辞职之后,便可自行选择寻求
养老保险的续保服务。办理完
离职手续后,原本的用人单位将会从其企业账户中对您进行
社保缴费的减员操作,接着您就可以按照独立
劳动者的身份,依据自由职业者所需缴纳的
社会保险规定,持续自费完成后续缴费;
同时,亦可顺利将社保记录转入新的雇主所在的公司账户之中,由该公司继续为您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当然,如果您即将签约的新公司位于异地,那么在此之前请务必先行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下文将具体阐述社保转移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原单位需要将提供的《个人与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内含的《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共同
递交至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使其能够将您的
个人社保账户从中进行相应的减员操作,也就是将您从该公司的社保用户名单中删除出去。减员操作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将包括《养老保险手册》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在内的相关手续悉数交还给您。待到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的时候,必定存在很长时间的解聘空挡,为了避免由此导致的因
逾期产生的欠费问题,建议您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实时缴纳款项。在这其中,您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材料,同时,以自谋职业者的身份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