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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申请不被批准时,如何合法强制离职

在此我想分享给大家几点关于如何合法地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事宜的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时,请务必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我们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一份书面形式的《辞职通知书》,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文书名称应为《辞职通知书》,而非《辞职申请书》,因为这就意味着我们是自愿单方面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并非经由双方达成共识后的协商离场;
因此,我们有必要按照法律规定,郑重且正式地告知用人单位此事。
其次,为了确保我们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解除通知的送达至关重要。
当我们将此通知书交至用人单位手中时,务必要留下详细的送达记录以备查询和证明。
如若您将通知书递交给了用人单位却未能得到对方的回执签字,那么在未来可能产生的争议中,他们很可能会以此作为依据,反驳我们未经通知便自动脱离工作岗位,视作旷工行为,从而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我们的辞职通知书,我们可以考虑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进行送达,同时在快递详情单上明确标注文件类型为“辞职通知书”。
即便他们该次仍选择拒签,我们依然可以凭借邮局提供的退件凭证来证实自己已经尽到了通知义务,责任在于对方没有签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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