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一次性奖金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我们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公式:
1.对于员工在当月所获得的
工资薪金超过(或者等于)税
法规定的免税额的情况,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纳的
税费=员工当月获取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而如果员工在当月所获工资薪金不足以抵扣相应的免税额的话,那么计算公式就变成了:
应缴纳的税费=[(员工当月获取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员工当
月工资薪金与免税额之间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
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