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劳动合同未届满之际遭受解雇,其相应的
赔偿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以单方面的方式辞退劳动者,此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
经济补偿金;
其次,一旦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用人单位即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
赔偿;
第三,对于那些在工作岗位上已累计满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最后,如果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的时间还不到六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则只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此外,关于因用人单位做出的诸如
除名、开除、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减少
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引发的
劳动争议,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