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来讲,涉及到
律师费用的承担问题上,法定职责明确规定了由委托人来承担这笔款项。律师服务费用的支付责任归属委托人,而其是否构成好运或者失败,并不能影响此项费用应缴付的事实。若在双方
当事人关于律师费用该由谁负担的问题上已经有过书面约定的话,那么
仲裁机关或者人
民法院便可据此做出裁定:
便是依照约定的内容来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但倘若无书面约定,即便是
诉讼胜利者也应以委托人支付的方式来承担律师服务费用。
《
劳动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