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员工无法胜任职务职责而导致
雇佣关系的解散,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向该名因不适当为由辞退的员工提供
经济赔偿金。
然而,用人单位欲基于此原因采取
解除劳动合同的措施,前提必须具备以下三项关键因素:
(1)须充分证明该员工确实无法胜任当前工作岗位;
(2)在此基础上,对其实施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或调整其工作岗位;
以及(3)若经过上述努力仍未能改善工作表现,才能正式决定解除劳动合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