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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行政打工的要解聘应该提前几天通知

若需解除与雇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其进行告知。在此前提下,若出现如下任何情况之一,用人单位便可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工本身,或是在额外向该劳工支付一个月工资之后,得以解除此项劳动合同:若劳工患上疾病或因受伤而无法继续其原先岗位的工作;或者在已达到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胜任原有的工作;又或者劳工无法胜任公司所指派的新工作,即使在之前经过相应的岗位培训或调任其它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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