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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正式入职日期包括试用期吗

正式的聘用起始时间并不包含试用期在内。
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如已明确约定试用期,便意味着自试用期启动之际,劳资双方就已建立了合法有效的劳务关系
所谓试用期,乃是将其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内,通过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劳动者亦需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身期望与期待进行深入考察的一段期间。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此期间都享有平等的双向选择权。《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最新修订: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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