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有意离职,并无法律上的障碍,然而亦需遵循特定的程序规范。
即,劳动者务必在离开原职岗位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若劳动者计划提前结束
雇佣关系(包括转岗和申请
辞职),应当提早提出正式申请和说明原因。
否则将会视为
违规行为,届时需要向雇主支付一
定金额的
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额度及计算方式,通常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总额一般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在过去曾为该劳动者提供培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此基础之上,用人单位有权请求劳动者
赔偿部分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
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
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