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单位有义务依照当地
法规要求,给旗下全体员工缴纳足够数额的
失业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以及
工伤保险费,对于在井下工作的员工,需要额外购买
意外伤害保险以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同时,本国政府也积极提倡并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属于狭义上的高危行业及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尽量选择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此来保障自身及员工们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
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