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所明确规定的违约金事项如下:当企业(以下称为“甲方”)全额承担并向雇员(以下称为“乙方”)提供专业技能的特别培训的开支后,双方达成协议,设定乙方在该公司(即甲方面临竞争压力时)的任职期限。如若乙方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违反了承诺,或者故意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等情况下,应当依照协议的约定,向甲方缴纳相应数额的违约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