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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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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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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认定

    一、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

    理由是:一是地位的形成,通常是职权孕育的结果,两者互相依存;二是地位形成,往往与行为人拥有职权时间的长短、高低成正比;三是在一般情况下,职位的丧失并不直接影响行为人地位便利条件的消失。所以说,当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虽职权丧失了,但因原有职权而形成的地位便利条件,不会即刻消失。这就为该类人员变成受贿罪主体提供了可能的条件。

    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严格把握、注意以下问题:

    1、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才能以受贿罪论处。因此,已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受贿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这种便利条件,必须是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完成的。这种便利条件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是相互包容的、依存的。

    (3)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至于该利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以及是否真正谋取到了利益,均不影响受贿行为的成立。

    (4)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其中,所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必须达到三万元起点。至于本人从中索取或非法收受到的财物,是否真正归本人所有了,并不影响受贿行为的成立。

    2、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系行为人不违背原职务的行为,则不论何种原因受贿未遂,均不宜追究离(退)休人员的受贿责任;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系行为人违背原职务之行为,则不论何种原因受贿未遂,也应追究离(退)休人员的受贿责任。

    3、请托人给予行为人的贿赂,应当是离(退)休人员所要求互相约定的财物。如有不同,行为人收受后,或请托人未按约定的期限给付行为人贿赂的,均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4、行为人在职期间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但未向请托人要求或约定贿赂,而请托人在行为人离(退)休后出于感谢给予财物的,一般该离(退)休人员不构成受贿罪。但是,如果行为人违背原职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且明知请托人是因此而给予数额较大财物的,则不因为行为人的离、退休,而影响其构成受贿罪。

    5、对于离、退休人员被重新聘用,并依法从事公务中而为的受贿行为,应按受贿罪论处。

    6、对于在职时受贿,而离职后为请托人谋利,或者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而离职后索取、接受财物的,应按受贿罪论处。

    二、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受贿条件的认定

    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取得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取得现有职权之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

    具体来说:

    1、要严格把握任职前与任职后的界限。即要以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起为标准区分。即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以前而为的受贿行为,属于任职前的受贿行为;而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包括当日)以后而为的受贿行为,属于任职后的受贿行为。

    2、是否依法追究行为人任职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区别对待。关键是看受贿行为与行为人任职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如果存在,则应认定为受贿罪;如果不存在,则不宜按受贿罪论处。具体来说:

    (1)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有许诺,但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在任职后并没有履行职前许诺的,则不构成受贿罪,但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或诈骗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在任职后履行了职前许诺即为请托人谋取其欲谋取的利益,则应以受贿罪论处。

    (2)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有了承诺,但当行为人任职后没有按照职前承诺的内容为请托人谋取其欲谋取的利益,而为请托人谋取了其他利益的,则不影响行为人受贿罪的成立。

    (3)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的承诺,行为人任职后应主动履行承诺,但因客观原因未能使为请托人谋取的利益实现的,亦不影响行为人受贿罪的成立。

    三、国家工作人员亲属受贿案件的认定

    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而无论该亲属本身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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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量刑标准

    1、对犯受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3、犯本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4、犯本罪,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5、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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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立案标准

    受贿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具体如下:

    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2、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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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三)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四、附则

    (二)本规定中有关犯罪数额“不满”,是指接近该数额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三)本规定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

    “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四)本规定中有关贿赂罪案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据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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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5-12-01 02:48:07

我因车祸受伤负主责,赔偿该怎么做

律图辽宁

律图辽宁 最近回复:

1.在车祸中负主责受伤,赔偿需按步骤进行并做好证据收集。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负主责一般承担70%-90%,对方承担剩余部分。2.为顺利获赔,要及时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关键证据。3.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达成一致可按协议获赔。4.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保证诉求合理、证据充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2025-11-30 00:11:23

受过刑事处罚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不禁止受过刑事处罚的自然人成为公司股东。股东资格主要通过认缴或实缴出资、受让股权等民事法律行为获得,和刑事处罚记录没有直接联系。(2)然而,当刑事处罚涉及经济犯罪等特定情形时,在某些特殊行业会受到限制。像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对股东的信用、合规等方面要求较高,有相关刑事处罚记录的可能无法成为股东。(3)同时,如果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排除有刑事处罚记录者成为股东,那么其股东资格也会受到影响。提醒: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考虑成为公司股东时,要先了解所在行业监管要求和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29 03:56:25

未成年指使盗窃将受何种处罚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指使他人盗窃且符合盗窃罪标准时,构成盗窃罪教唆犯,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因其未成年,法律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对盗窃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指使他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八种特定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是考虑到这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3)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任何犯罪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但会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以引导其走上正确道路。提醒: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定较为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不同。若涉及相关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7 08:39:07

离婚诉讼法院受理需要什么条件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原告须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2.明确被告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3.提出具体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等,并阐述围绕夫妻感情破裂等的事实与理由。4.案件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离婚纠纷属民事案件。5.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6.起诉时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条件。

2025-11-26 22:30:32

拖欠工资五年受理吗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劳动仲裁方面,若劳动者有证据表明在拖欠工资的五年期间持续主张权利,存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况,劳动仲裁会受理该案件。反之,若不存在中断情形,由于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案件可能不被受理。(2)法院起诉方面,即便仲裁不受理,劳动者仍可向法院起诉。不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以超过仲裁时效进行抗辩,劳动者可能会败诉;若单位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则会正常审理。(3)证据收集方面,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用以证明劳动关系和拖欠工资的事实,以此来维护自身权益。此外,若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提醒:劳动者维权时要及时保留证据证明时效中断。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6 06:30:48

醉驾营运货车会受到啥罚

绵阳法务

绵阳法务 最近回复:

1.醉驾营运货车是严重违法。司机被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追究刑责,十年内不得重考,重考后也不能开营运车。2.刑事责任上,醉驾营运货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和罚金。3.若因醉驾营运货车出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按交通肇事罪处罚,判三年以下;逃逸或情节恶劣,判三到七年;因逃逸致死,判七年以上。

2025-11-25 17:19:30

肇事逃逸未自首会受到啥处罚

汕头法务

汕头法务 最近回复:

1.肇事逃逸未自首,处罚依事故严重程度而定。未构成犯罪的,按交通安全法,会处200-2000元罚款,可能拘留15天以下,吊销驾照且终生禁考。2.若构成犯罪,违反交规致重大事故后逃逸,处3-7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逃逸者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偿受害者相关损失。

2025-11-25 14:02:20

醉驾女子一般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图天津

律图天津 最近回复:

1.醉驾女子和其他醉驾者处罚一样。在道路上醉驾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并罚款。2.按交通安全法,醉驾者会被交警约束到酒醒,吊销驾照,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能重新考驾照。3.若醉驾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追究刑责,10年内不能重考,重考后也不能开营运车。4.醉驾出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吊销驾照且终生禁考。

2025-11-25 00:23:42

起诉离婚原告不接受调解咋办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最近回复:

1.起诉离婚时原告不接受调解,法院应尊重其意愿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会按法定程序审查双方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2.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法院可认定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若无法认定,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3.为增加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原告不接受调解后要积极准备支持离婚主张的证据。比如收集能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证据,或是能体现夫妻感情不和且分居状态的证据等。

2025-11-24 22:39:21

丈夫起诉离婚受阻该如何解决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最近回复:

1.若丈夫起诉离婚受阻,先找原因。若是不符合起诉条件,像管辖不符或材料不全,管辖不符就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材料不全则补齐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2.若法院因认定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准离婚,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起诉。再次起诉要提供新证据,比如重婚、家暴等情况。等待时可和对方沟通,也可保留感情破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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