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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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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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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认定

    一、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

    理由是:一是地位的形成,通常是职权孕育的结果,两者互相依存;二是地位形成,往往与行为人拥有职权时间的长短、高低成正比;三是在一般情况下,职位的丧失并不直接影响行为人地位便利条件的消失。所以说,当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虽职权丧失了,但因原有职权而形成的地位便利条件,不会即刻消失。这就为该类人员变成受贿罪主体提供了可能的条件。

    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严格把握、注意以下问题:

    1、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才能以受贿罪论处。因此,已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受贿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这种便利条件,必须是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完成的。这种便利条件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是相互包容的、依存的。

    (3)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至于该利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以及是否真正谋取到了利益,均不影响受贿行为的成立。

    (4)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其中,所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必须达到三万元起点。至于本人从中索取或非法收受到的财物,是否真正归本人所有了,并不影响受贿行为的成立。

    2、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系行为人不违背原职务的行为,则不论何种原因受贿未遂,均不宜追究离(退)休人员的受贿责任;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系行为人违背原职务之行为,则不论何种原因受贿未遂,也应追究离(退)休人员的受贿责任。

    3、请托人给予行为人的贿赂,应当是离(退)休人员所要求互相约定的财物。如有不同,行为人收受后,或请托人未按约定的期限给付行为人贿赂的,均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4、行为人在职期间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但未向请托人要求或约定贿赂,而请托人在行为人离(退)休后出于感谢给予财物的,一般该离(退)休人员不构成受贿罪。但是,如果行为人违背原职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且明知请托人是因此而给予数额较大财物的,则不因为行为人的离、退休,而影响其构成受贿罪。

    5、对于离、退休人员被重新聘用,并依法从事公务中而为的受贿行为,应按受贿罪论处。

    6、对于在职时受贿,而离职后为请托人谋利,或者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而离职后索取、接受财物的,应按受贿罪论处。

    二、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受贿条件的认定

    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取得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取得现有职权之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

    具体来说:

    1、要严格把握任职前与任职后的界限。即要以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起为标准区分。即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以前而为的受贿行为,属于任职前的受贿行为;而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包括当日)以后而为的受贿行为,属于任职后的受贿行为。

    2、是否依法追究行为人任职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区别对待。关键是看受贿行为与行为人任职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如果存在,则应认定为受贿罪;如果不存在,则不宜按受贿罪论处。具体来说:

    (1)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有许诺,但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在任职后并没有履行职前许诺的,则不构成受贿罪,但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或诈骗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在任职后履行了职前许诺即为请托人谋取其欲谋取的利益,则应以受贿罪论处。

    (2)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有了承诺,但当行为人任职后没有按照职前承诺的内容为请托人谋取其欲谋取的利益,而为请托人谋取了其他利益的,则不影响行为人受贿罪的成立。

    (3)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的承诺,行为人任职后应主动履行承诺,但因客观原因未能使为请托人谋取的利益实现的,亦不影响行为人受贿罪的成立。

    三、国家工作人员亲属受贿案件的认定

    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而无论该亲属本身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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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量刑标准

    1、对犯受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3、犯本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4、犯本罪,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5、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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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立案标准

    受贿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具体如下:

    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2、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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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三)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四、附则

    (二)本规定中有关犯罪数额“不满”,是指接近该数额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三)本规定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

    “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四)本规定中有关贿赂罪案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据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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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1:17:37

想了解,轻微肇事故意逃逸怎么处理的

最近回复:

轻微肇事逃逸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逃逸的,将被处以罚款,并可能被吊销驾驶证。具体罚款数额和是否吊销驾驶证,视情节轻重而定。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09:13:02

车辆遭撞对方逃逸,应该怎样去处理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车辆遭撞对方逃逸,保护自身安全是首要任务,转移至安全地带可有效避免二次事故造成更大伤害。 (2)记录对方车辆信息及保存影像资料至关重要,这些证据能为后续交警破案和自身理赔提供有力支持。 (3)及时报警并准确描述情况,有助于交警快速展开调查。若有人受伤拨打120,能保障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4)配合交警调查是每个事故当事人的义务,如实陈述经过可加快案件处理。 (5)保险理赔时,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符合条件下可申请相应赔付。若找到逃逸方由其担责,找不到逃逸方符合条件可获部分先行赔付。 提醒: 保留好所有事故相关的证据,在理赔过程中注意查看保险条款,避免不必要纠纷,不同情况理赔和处理方式有差异,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6-04 08:48:47

司机肇事逃逸,其责任管辖归属是哪个

最近回复:

1.司机肇事逃逸责任管辖分行政和刑事两种。 2.行政管辖:道路交通事故通常由发生地县级交管部门管;无县级交管部门的,由设区市交管部门管。事故在交界处,由起始点所在地交管部门管,有争议则由共同上级指定管辖。 3.刑事管辖:肇事逃逸涉嫌犯罪,一般由犯罪地法院管,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合适,也可由其管辖。犯罪地含行为和结果发生地。

2026-06-04 08:09:06

捅人逃逸会被判刑吗

最近回复:

1.捅人逃逸大概率会被判刑。捅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就符合故意伤害罪入罪标准;主观想剥夺他人生命并实施捅人,涉嫌故意杀人罪。 2.逃逸是加重情节,说明行为人想逃避法律制裁,影响量刑。 3.故意伤害罪,一般判三年以下,重伤判三到十年,致人死亡等严重情况判十年以上直至死刑。故意杀人罪,通常判死刑、无期或十年以上,情节轻的判三到十年。

2026-06-04 08:00:10

司机在车祸后肇事逃逸要如何处置

最近回复:

1.司机车祸后肇事逃逸,要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民事上,逃逸者负全责,需赔偿受害者人身和财产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3.行政上,未犯罪的,罚款二百元到二千元,可拘留十五天以下,吊销驾照且终生禁驾。 4.刑事上,逃逸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主责,构成犯罪,判三年到七年;逃逸致人死亡判七年以上。 5.受害者可报警、收集证据维权获赔。

2026-06-04 07:51:42

双方打架造成重伤逃逸怎么判

最近回复:

1.双方打架致他人重伤后逃逸,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手段残忍致严重残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2.逃逸无法免责,还可能影响量刑。司法机关会追捕嫌疑人,归案后需担刑责。 3.在逃期间自首且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由法院依案情和悔罪表现判定。

2026-06-04 07:47:16

交通肇事罪家属未谅解可判缓刑吗

最近回复:

交通肇事罪家属未谅解时仍存在判缓刑的可能。依据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就可宣告缓刑;对于不满十八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条件应当宣告缓刑。 家属未谅解并非是判处缓刑的禁止条件。若肇事者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损失等情节,并且综合各方面情况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也会判处缓刑。 为增加判缓刑几率,肇事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积极协助司法机关,争取立功表现。 3.尽力赔偿受害者损失,展现悔罪态度。

2026-06-04 07:13:41

对半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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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半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通常不用坐牢,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交通肇事罪入罪标准,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需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才构成犯罪。对半责任的情形,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条件,所以通常不用坐牢。然而,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事故双方要按照各自责任比例,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赔偿项目涵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若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如果遇到此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等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6-04 07:07:40

交通肇事导致他人死亡该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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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肇事致他人死亡量刑依具体情节判定。一般情况下,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致一人死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存在酒驾等情形致一人以上死亡并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同样按此量刑。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特别恶劣情节,如死亡二人以上或重伤五人以上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即被害人因行为人逃逸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量刑会综合考虑具体情节、赔偿情况和认罪态度等。 解决措施及建议:司机应遵守交规,杜绝酒驾、毒驾和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后,不逃逸,积极救助伤者,主动配合调查,尽早赔偿,争取从轻量刑。

2026-06-04 06:54:50

车祸发生后多久去自首不算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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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只要存在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无论车祸发生后多久自首,均构成肇事逃逸。 (2)事后自首虽不能改变肇事逃逸定性,却能影响处罚。法院量刑时会把自首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3)以原本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例,有自首情节就可能在法定幅度内从轻处罚。 (4)发生车祸后,正确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报警,而非逃跑后再考虑自首时间。 提醒:发生车祸切勿逃逸,逃逸会构成严重违法行为。即便事后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逃逸行为已定性。建议遇到车祸及时依法处理,若情况复杂,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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