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怀孕期间的职场女性员工,倘若所在用人单位选择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根据该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表现为:
按照该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的时间长度,每满一年便需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额;
而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者,则须以整年计算进行补偿。
对于工作年限未满六个月的员工而言,只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即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以非法方式解除了或终止了与某位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不仅应按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还应额外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