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仲裁专题 > 仲裁委是否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是否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是否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2024-05-25 11:20:07 已帮助222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仲裁委是否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并非由仲裁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求,而必须由劳动合同的当事方,即劳动者或雇主来提出。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享有签订劳动合同权利的主体包括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具有组织属性的单位,以及这些实体与之形成雇佣关系的劳动者。
若双方对于调解不愿接受、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之后未能予以履行,则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聘用的劳动者也属于此类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