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相关规定,该罪行主要是指,企业或个人在违反劳动管理法规的前提下,非法雇佣年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员,进行超出其承受能力的重体劳动,或安排他们在高空、井下等高风险环境工作,或者在存在爆炸、易燃、放射性以及有毒有害等高度危险性的环境下进行劳动,且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