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合同时,若存在其他有效的证据来证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将会得到受理。
然而,对于虽未签署书面合同,但仍属于其他类别劳动争议的情况,通常需要先行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随后才能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仲裁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产生的以下劳动争议,均应适用本法予以解决: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引发的争议;
(二)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劳动合同等事项而产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