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全日制用工中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其相关条款建议如下:
首先,应该详细列出雇主企业以及劳动者个人的基础资料;
其次,应包含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的相关规定;
第三,明确标注劳动合同期限;
最后,关于工资薪酬,需要有具体的条款予以说明。
同时,作为科普性质,我们还需明确指出,所谓“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是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薪资,且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日常工作时间通常不会超过四个小时,而每周的总工作时长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一种灵活就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