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内必须包括有关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否则即属违法行为。
然而,当劳动合同中未对工作内容、薪资待遇以及工作时间作出明确规定时,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主动寻求与雇主在劳动合同中就相关事项进行详细明确的约定,若雇主未能同意,则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请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责令雇主予以纠正;
如因此给劳动者带来任何经济损失,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