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并未正式缔结劳动契约关系,仅通过选择将社保期挂靠在某特定公司名下进行缴纳,此种行为实际上构成了违法行径。
原因在于,寻求公司挂靠社保的人士需额外承担一大笔数额较高的服务费用,并且他们与挂靠公司之间并不存在真实且合法的劳动关系。
在此情况下,代为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均可能被人为地夸大或编造,这无疑会对参保人员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待遇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