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对于
劳动合同而言,其实并不存在必须前往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的强制性规定。
换句话说,只要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之间达成了一致意见,且双方确认无误后,盖上
公司印章或个人签名的劳动合同即可依法生效。
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该劳动合同无需经过任何形式的报备或审批程序,但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按照当地
劳动法律
法规执行即可。
然而在某些特定地区或行业中,可能会有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的备案提出具体要求,尽管如此,这也不会改变合同自签署之日即赋予各方
权利和义务的事实。
《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