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工留薪期内的相关待遇问题,应明确以下三点:
首先,在此期间您所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维持不变,由您所在的单位负责按照每月固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
其次,若您需要生活方面的照顾,生活护理费用将根据您的生活自理能力状况,参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50%、40%或30%来确定具体金额;
最后,对于不幸离世的员工,其家属可获得相当于六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