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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沂源县产假和陪产假是怎样的

山东省枣庄市沂源县产假和陪产假是怎样的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5-16 09:40:05 已帮助12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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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沂源县产假和陪产假是怎样的
在山东省枣庄市沂源县内,对于产妇的福利政策,以及男性员工在其伴侣生产期间的护理假期情况如下所述:
1.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产妇将享有共计98天的法定产假;
若满足特定条件,最高可以延长至158天。
2.针对生育公权利之一的女性员工,若其生育行为符合法律及山东省政府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在享受国家规定之产假的基础上,还可额外享有60天的假期。
而作为配偶,男士同样享有15天的陪产假
此外,不论孩子几岁,其父母均可享受每年累积不少于10天的育儿假。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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