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有长达三个月未收到工资并且从未签署过任何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您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申请仲裁,以追回被拖欠的薪资。
在进行仲裁程序时,你需要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
第一种是由劳动者个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表;
其次是能够证明你月度收入的工资支付记录或者相应记录,以及你所缴纳的社保费用的详细记录;
再次则使用考勤记录作为辅助证据;
最后,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