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 骗取出境证件罪
  • 什么是骗取出境证件罪

    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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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骗取出境证件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所谓个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构成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故意为其骗取出境证件,该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骗取出境证件的目的是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如果行为人骗取出境证件的目的不是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则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护照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国籍证明。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同意外国人出入或经过该国国境的一种许可证明。护照和签证都是准许出入境的证件,但作为本罪的犯罪对象,仅指准许出境的护照、签证及其他出境证件和出境证明等等。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名义,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国(边)境所必需的出境证件,而且行为人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主要表现在:虚构事实、是指以语言、文字或者某种举动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或者故意夸大事实,使人把根本不存在的事实误认为存在或把夸大的事实误以为真;隐瞒真相,是指故意掩盖客观存在的事实,从而使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当受骗;使国家出入境管理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发生错误认识,为其办理出境证件、从而合法地获取出境证件。这是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本质特征,也是骗取出境证件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只有在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的情况下,才能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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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骗取出境证件罪认定

    区分骗取出境证件罪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从法理上讲,本罪规定的行为实质上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只是由于这种犯罪日益猖撅,法律才将它规定为独立的犯罪。所以,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骗取出境证件后,又采用骗取的出境证件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则根据吸收犯的理论,对行为人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但在量刑时应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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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骗取出境证件罪量刑标准

    1、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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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

    1.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证件),为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应当立案侦查:

    2.骗取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骗取出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2)为违法犯罪分子骗取出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骗取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骗取出境证件20本(份、个)以上的;

    (2)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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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骗取出境证件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七十三条

    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三十九条

    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恐怖活动人员和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有权决定不准其出境入境、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宣布其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第四十条

    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或者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编造出境事由、身份信息或者相关的境外关系证明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弄虚作假”。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出境证件”,包括护照或者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证件,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签证、签注,出国(境)证明、名单,以及其他出境时需要查验的资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骗取出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二)非法收取费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明知是国家规定的不准出境的人员而为其骗取出境证件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的“出入境证件”,包括本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列的证件以及其他入境时需要查验的资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二)非法收取费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明知是国家规定的不准出入境的人员而为其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向其出售出入境证件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第八条

    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同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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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08:53:17

公司破产后欠款法人是否要承担

最近回复:

公司作为企业法人,通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法定代表人一般无需担责。不过,存在特殊情况需担责。 若法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就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为避免此类风险,公司应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对法人和股东行为的监督。法人和股东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监管部门也需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6-06-04 07:21:42

什么情况符合2n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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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2n”在劳动法律中具重要意义,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此标准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的计算和“2n”中“n”相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这里的工资有明确依据,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据例子,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违法解除赔偿金就是5000×3×2=30000元。 提醒: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时,注意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若情况不明或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6-06-04 04:15:40

公司申请破产后是否仍需清偿债务

最近回复:

公司申请破产后需按法定程序清偿债务。进入破产程序,由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清算,按法定顺序偿债。 1.偿债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2.资产情况不同处理:若资产能清偿全部债务,按比例足额偿还;若不足,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务公司不再担责。 3.股东责任:若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股东要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建议公司在经营中合理规划财务,避免过度负债。股东应如实出资,避免因出资问题承担额外责任。管理人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清算和偿债工作依法进行。

2026-06-04 02:20:40

公司申请破产,之前欠下的款项怎么办

最近回复:

公司申请破产后,欠款按法定程序处理,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清理、评估和处理。 1.债务清偿有先后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 2.债权人要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证据。 3.若债权人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破产申报信息,在规定期限内准确申报债权。管理人应高效专业地处理公司财产,确保债务清偿程序公正透明。

2026-06-04 01:00:57

公司破产了,债权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最近回复:

公司破产时债权人解决债权问题,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债权申报: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据。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自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参与会议: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等方案行使表决权,维护自身权益。若对管理人审查后的债权表记载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3.等待清偿: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各类债权,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破产程序进展,积极行使权利,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6-06-04 00:02:11

股东多年未出资能清算公司吗

最近回复:

1.股东多年未出资并不必然让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的类型有自行清算、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不同类型要求不同,自行清算需法定解散事由经股东会决议,强制清算由法院依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则是公司资不抵债时由法院宣告。 2.股东多年未出资是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其他股东可让其补足出资并担责。若此行为严重影响公司运营且符合章程规定解散情形,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进行清算。若公司陷入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特定股东能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后清算。 3.建议其他股东及时督促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若其不履行应果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公司章程可明确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和处理办法,为公司运营提供保障。

2026-06-03 09:04:28

当建筑公司破产劳务费要如何解决

最近回复:

1.施工人员及时申报债权。法律规定,职工工资、相关补助及补偿金等优先受偿,劳务费一般在此列。 2.施工人员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提供劳务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证据证明劳务关系和费用数额,管理人登记审核。 3.破产财产分配时,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职工债权。若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

2026-06-03 08:46:16

公司破产了起诉股东可以要回欠款吗

最近回复:

公司破产起诉股东能否要回欠款,取决于股东是否存在法定情形。若股东足额出资且未滥用权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通常不能起诉股东要欠款;若股东存在法定情形,则可起诉。 具体可采取以下解决措施和建议: 1.调查股东出资情况,查看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问题。若有,可诉请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 2.审查股东是否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若其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可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公司章程、出资凭证、公司财务记录等,为诉讼做准备。

2026-06-03 08:08:29

公司破产情况下可追老板个人财产吗

最近回复:

公司破产通常不会直接追究老板个人财产,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 不过有特殊情况,若老板作为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老板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也需对公司债务担连带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老板应确保足额按时出资,避免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行为。 2.老板要合法合规经营,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老板要做好财产独立的证明工作,如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等。

2026-06-03 07:29:00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能获得补偿,依据法律,用人单位宣告破产或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补偿计算与工作年限和工资相关。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若员工月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 (4)员工可通过申报债权等途径主张补偿。 提醒: 员工申报债权时要注意提供准确工作年限和工资证明等材料,不同公司破产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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