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走私罪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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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二)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偷逃关税的目的。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违反海关的监管、查验制度,偷逃应缴纳关税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特点。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数额较大的关税的行为。普通货物、物品,是指《刑法》第151条规定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第152条规定的淫秽物品以及第347条规定的毒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包括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在内。偷逃数额较大的关税,是指《刑法》第153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起刑点是偷逃应缴税款10万元以上的。此外,下列行为还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或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1)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2)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3)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4)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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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偷税罪的区别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已扣、已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也存在偷逃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不缴、少缴税款的问题。从立法规定来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偷税罪存在着法规竞合的关系,二者实际上是一种交叉竞合关系。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来说,行为人为不缴、少缴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存在着瞒报、伪报等进行虚假申报的情况,有时甚至存在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的情况,并且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着不缴、少缴关税的故意,这实际上就是偷税行为。关税是国家税收有机组成部分,危害关税征管秩序必然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但是,由于关税征收的特殊性,国家将关税的征收和其他税的征收分开,即将关税的征收交由海关,而其他税的征收交由专门的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这样,刑法也就将偷逃关税的行为从偷税罪中划出,归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另外,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也由海关代征,并且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所偷逃的税不仅仅是关税,还包括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因此,偷逃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而不定偷税罪。

    二者存在如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偷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能构成;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客体不同。偷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秩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税收秩序。虽然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也破坏国家税收秩序,但它主要还是破坏对外进出口贸易秩序,而很少破坏国内经济贸易秩序。

    (3)违反的法规不同。偷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违反的是海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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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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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予以立案追诉。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偷逃应缴税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的;

    (三)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

    (五)聚众阻挠缉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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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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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8:37:04

哪些条件下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近回复:

(一)明确自身权益是否受损,若发现身体受伤、财物损坏等损害事实,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物品受损照片等。 (二)判断致害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可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若无法自行判断,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三)确认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收集能证明损害由该违法行为导致的证据。 (四)分析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通过其行为表现等判断是故意还是过失。在特殊侵权责任中,即便无过错,只要符合法定情形,也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6-02-05 07:35:54

我住房楼上深夜分发打包快递,到深夜,孩子哭,经常发出各种相声,搞的睡着被惊醒,家里有心脏病老人,还有失眠的人,

最近回复:

这种情况对方行为干扰了正常生活,构成相邻权侵害。可以先和楼上住户沟通,说明家里情况,让他们注意夜间安静,避免噪音。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噪音证据,比如录音录像,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同时,在和对方沟通时注意保留记录,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2026-02-05 05:38:14

怎样对经济损失赔偿责任进行认定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认定经济损失赔偿责任,违法行为是首要考量因素。其行为必须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这是责任认定的基础前提。 (2)损害事实的确定也十分重要,需有实际经济损失发生,像财物损毁、收入减少等情况都在此列。 (3)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关键环节,要求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直接、必然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赔偿责任的逻辑链条。 (4)主观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多数情况下是承担赔偿责任的要件,但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可不考虑行为人过错。 (5)在不同类型纠纷中,责任认定依据不同。合同纠纷按合同约定确定,侵权纠纷则依相关法律规定。 提醒:认定经济损失赔偿责任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5:02:20

原物返还请求权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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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原物返还请求权在不同物权类型下,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况不同。对于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其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这是考虑到这类财产价值大,权利变动依赖登记公示,稳定性要求高。一旦适用诉讼时效,会破坏登记的公信力,进而影响整个物权秩序。 (2)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原物返还请求权受诉讼时效限制。未登记动产以占有作为公示方法,交易频繁且流转速度快。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防止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提醒:在涉及原物返还请求时,要先明确物权类型,判断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4:37:37

赔偿相应损失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赔偿损失需先明确范围,涵盖直接和间接损失,且要证明损失与侵权或违约行为有因果关系,这是赔偿的基础。比如商业经营中,明确损失范围才能确定合理赔偿额度。 (2)证据收集是关键环节,合同、发票、鉴定报告、视频音频资料等都可作为证据,且要保证其真实、合法、有关联。真实有效的证据能有力支撑赔偿诉求。 (3)确定赔偿方式可协商现金赔偿、恢复原状、置换等,达成一致后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各项内容,保障双方权益。 (4)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诉讼时要注意诉讼时效,避免丧失胜诉权。 (5)履行赔偿义务后,保留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预防后续纠纷。 提醒: 赔偿过程中注意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和关联性,诉讼时务必留意诉讼时效,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4:11:44

跨国侵权时责任究竟要如何去承担

最近回复:

(一)确定准据法:先判断是否存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若有则适用该法律;若无,一般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涉及产品责任,被侵权人可选择侵权人主营业地或损害发生地法律;网络侵权,被侵权人可选择侵权人住所地或被侵权人住所地法律。 (二)明确责任承担方式:常见的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赔偿损失又分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财产损害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三)确定责任主体:依据确定的准据法来明确具体的责任承担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2026-02-05 02:17:55

民事侵权案件追加被告的流程是什么

最近回复:

(一)申请人准备工作:原告或其他诉讼当事人撰写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追加被告的事实、理由以及该被告和案件的关联,同时写清被追加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等。 (二)法院审查: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核,判断追加被告是否必要和符合法律规定。 (三)合理申请处理:若申请合理,法院向被追加被告送达诉讼文书,通知其参加诉讼。 (四)被追加被告行动:被追加被告按法院要求参与诉讼,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 (五)不符条件处理:若申请不符合条件,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不服可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2026-02-04 23:29:05

该如何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最近回复:

结论:判定损害事实存在需考量损害的客观性、确定性、可补救性以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综合各要素才能准确判定。 法律解析:损害事实的判定有着明确的法律标准。损害的客观性要求损害是真实发生且有客观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现场照片等,确保不是主观臆想。损害的确定性指能明确损害的程度和范围,像财产损失可评估金额,人身伤害可鉴定伤残等级。可补救性表明损害在法律上能通过赔偿等方式弥补,例如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精神损害可获赔偿。而损害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则强调只有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才符合判定要求。在实际生活中,准确判定损害事实至关重要。如果遇到涉及损害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4 23:21:40

你好。咨询你个事

最近回复:

您好,您先把具体事情跟我说下哈,比如是合同纠纷、民事侵权,还是别的啥事儿,我来帮您分析分析,看看有啥办法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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