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出现的拖欠工资问题上,首先您应采取措施证明雇主和工作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务关系,这可借助劳动仲裁程序来实现。
然后,您便有以下多种途径可以进行维权:
第一种方式是,您可尝试同雇主进行友好沟通以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第二种方式则是,您可以向调解机构提出申请,寻求他们的帮助以达成调解协议;
第三种方式是,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让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第四种方式是,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五种方式是,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雇主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
最后一种方式是,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可行的维权途径,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