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劳动关系当事方依法解除或结束劳动合同之际,雇佣方有义务在该日期的同时全额支付被雇佣者薪资。
换言之,雇主应当在员工离职当日结算完毕所有的薪酬与费用,若出现单位拒不结清此类情况,则构成违法违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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