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跨地区转移事宜,在此进行详细说明:
在新的工作地点,参与保障的相关人员在已经按照规定完成了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创设以及缴纳费用的相关程序之后,应以用人单位或者该参与保障的人员向新设定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书面申请。
对于所有拥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岁的人员来说,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情况,便可自行前往社保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保参保缴费的相关手续:
(1)作为灵活就业人员;
(2)前往中国大陆境内的企业就业。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