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非同日发放。
当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未参与生育保险时,其工资将依据她在产假前所享有的薪资标准由雇主承担。
反之,如果该女性员工已加入生育保险体系,那么雇主无需再支付工资,而生育津贴则会根据雇主上一年度全体员工的月均工资水平,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