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便有权对所涉及的劳动争议进行劳动仲裁申诉。
关于劳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时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通常为1年,自劳动者得知或理应得知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的那一刻算起。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自实际开始工作之日起便建立起了劳动关系。
倘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向其要求支付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达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