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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补偿吗

1、的确可以。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受伤害的个人有权向原先的雇主主张支付两倍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意味着该企业有可能试图规避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责任,若果真如此,那么所有的工伤赔偿责任均应由原雇主自行承担。
这其中包括了住院治疗所需要的医疗费用、陪护人员的薪酬、日常生活开支以及交通费用等等;
2、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书面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的协议。
在制定和修改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并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旦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便会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相较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非具备相应法律资格的公民及无用工权的组织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其主体之间存在着行政隶属性质,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新修订: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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