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对涉及违约金相关事宜须特别留意以下几个细节:
首先,除了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以外,我们不应当约定让员工本人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员工在履行服务期承诺的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其所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也不应超出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培训费用;
再者,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那么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将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需要我们关注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