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雇主毫无缘由地解聘员工,需向员工支付数额等同于双倍补偿金的赔偿款。
2.当用人单位有违法律法规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时,应对当事人按照基本法中劳动合同相关条例的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双倍金额支付赔偿款。
假如雇主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被员工提出要求延续合同的请求,雇主应遵从员工意愿;
如果员工选择不再要求续约或原定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执行,则雇主应依法按照基本法中的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法律规定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实际工资的补偿。
对于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情况,则可视为同等一年;
反之,未达到六个月的工作期限,则仅可以得到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另外,若员工月工资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设有区级级别的行政区域内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对他们设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应按该oftheentitywithjurisdictionoveritscapital,andshallnotexceedtwelveyears.《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