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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几天

在此,我们向各位简要介绍关于试用期离职事宜的相关法律条款。
首先,对于任何面试者,都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应聘单位提出辞职申请。
再者,劳动者最早可以在进职后的三十天提交书面辞呈,以此来宣布解除其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同时,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阶段,那么他们只需提前三天通知雇主即可解约。
而如果雇主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如在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工作环境或劳动条件方面存在欠缺、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依法依规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等情况,则劳动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
此外,若雇主的规章制度违背了现行法律法规,给劳动者带来了损害,亦或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失效,或者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特殊情况出现时,劳动者均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最新修订: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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