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雇主未能按时偿还工人应得之薪水,工人可考虑以下具体可行措施以追索其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选择将此事上报至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在接到举报之后,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勒令雇主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工人的薪酬。
若雇主再次逾期未执行支付义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按照拖欠金额总和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比例向上调高补偿额度,以此作为对劳动者的补偿。
其次,劳动者还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请求雇主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