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金融诈骗罪 > 金融凭证诈骗罪
  • 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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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凭证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金融凭证的管理制度,同时又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造成损害。从广义上来说,汇票、本票、支票都属于银行的结算凭证,与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等金融凭证具有相同的性质。但作为本罪行为对象的金融凭证,则仅是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及银行存单。如果使用伪造的、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不构成本罪、而应是票据诈骗罪。

    所谓委托收款凭证,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所提供的凭据与证明。利用委托收款的方式进行银行结算,其必以收款人向其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的凭证,并提供收款依据为前提。收款的依据一般有经济合同、各项劳务费用的收费单据、各项代办业务的手续费凭证等证明。委托收款凭证根据其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情况,具体采用哪种,则由收款人自己加以选择,在付款期满后,银行即将应付的款项划转到收款人的帐户上。所谓汇款凭证,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时所提供的凭据和证明。按照银行传递凭证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方式。前者即信汇方式、是指委托银行以邮寄的方法划转款项;后者即电汇,则是指委托银行采用电报的方式划转款项。

    所谓银行存单、作为一种银行结算凭证,亦是一种信用凭证。它是由客户即存款人向银行交存款项、办理开户后,由银行签发的载有户名、帐号、存款金额、存期、存入日、到期日、利率等内容的一种银行到期绝对付款的结算凭据和证明。存款人凭其可以办理存款的取存,银行则凭其办理收付款项,次数较少,是具有相对固定性的储蓄业务,如一次性的整存整取、定活两便的储蓄存款等就是凭银行存单予以结算。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伪造,是指仿照真实的金融凭证形式的图样、格式、颜色等特征擅自通过印刷、复印、描绘、复制等方法非法制造金融凭证或者在真实的空白金融凭证上作虚假的记载的行为。所谓变造,则是指在真实的金融凭证的基础上或者以真实的金融凭证为基本材料,通过挖补、剪贴、粘接、涂改、覆盖等方法,非法改变其主要内容的行为,如改变确定的金融、有效日期等。所谓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就是已经过伪造手段产生或变造手段加以改变的虚假金融凭证。

    所谓使用,在这里是指将伪造或变造的金融凭证谎称、冒充为真实的金融凭证,用之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实施了使用之行为,是构成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界限。行为人如果仅有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的行为,但没有使用的,则只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如果既有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的行为,又用之骗取了他人财物的,这时,伪造、变造的行为实属本罪的手段牵连行为,对此应择一重罪定罪科刑。

    应当指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活动,只有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才能构成本罪。杏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最低起点,即使有使用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对于数额较大,不能仅仅理解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已实际骗取的数额,其应当结合行为人的主观企图或在客观上可能骗取的数额加以全面分析而认定。可能达到数额较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构成犯罪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未遂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亦包括单位。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金融凭证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金融凭证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论处。这是因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活动实现其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往往离不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犯罪分子提供企业信号、联行行号及密押等信息。还应注意的是,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不能一概而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而论。例如,因自己的利用职务之便的主要行为,造成了本单位的经济损失的,此时应当按照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定性。只有因其帮助行为在造成了除自已所在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经济损失的,以及不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利用职务之便而侵吞、诈骗的,才以本罪共犯处罚。但无论以何罪处罚,都应从重处罚。如果在进行此种犯罪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如受贿的,则按牵连犯从重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对所使用的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必须表现出明知。如对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不表现为明知,即不知道所使用的金融凭证是伪造或变造的,则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如果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的,如持有金融凭证的人所持有的金融凭证是其前手诈骗、盗窃、抢劫、抢夺而来自己却不知情的;或者受人委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本身是冒用的金融凭证的、自己完全不知情的,就因为不是出于故意而不构成本罪。

    对于犯罪的目的,本罪要求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否则,如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出于故意也不可能构成本罪。不过,行为人明知自己所使用的属于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仍决意使用,其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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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凭证诈骗罪认定

    (一)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本罪与诈骗罪,两者之间存在着法条竞合关系。行为人以金融凭证进行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前者即本罪为特别法条,后者即诈骗罪为一般法条。根据法条竞合适用的原则,除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应依特别法条在这里即为本罪定罪量刑。

    (二)本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行为人伪造或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又用之骗取财物的、属于手段牵连行为,根据牵连犯的处理原则应择一重罪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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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凭证诈骗罪量刑标准

    1、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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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凭证诈骗罪立案标准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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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二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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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3:00:10

合同上是否有关于交车时间的约定?

最近回复:

得先看看合同具体条款,才能确定有无交车时间约定。你可以仔细找找合同里关于车辆交付的部分。要是有明确写交车时间,按约定执行;若没约定,建议和对方协商补充交车时间的条款并形成书面协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026-02-05 06:26:44

合同诈骗金额标准是最新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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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 2.若诈骗数额达两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 3.诈骗数额较大,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4.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026-02-05 06:03:07

甲方私自修改内容合同犯法么?,想了解甲方修改合同我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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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修改合同需要双同意后盖章签字

2026-02-05 05:37:22

经济合同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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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要注意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避免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在这三年期间,要及时收集和保存与合同纠纷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合同文本、履行凭证、沟通记录等。 (二)若权利受损已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可留意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特殊情况,若符合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三)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若出现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要留意时效中止情况,待中止原因消除后,注意剩余六个月的时效期限。 (四)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要重新计算时效期间,此时可重新规划诉讼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6-02-05 04:29:06

没签合同的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最近回复:

(一)劳动者若遇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要求。 (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二倍工资差额。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6-02-05 04:09:52

合同里约定管辖有什么具体要求

最近回复:

1.合同约定管辖需严格遵循法定要求以保障其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约定范围要合法,应从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中选择,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选择必须明确且唯一,选两个以上法院管辖可能导致约定无效。同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如不动产纠纷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违反约定即无效。并且,约定管辖需采用书面形式,可在合同中约定或单独签订管辖协议。 2.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时,要仔细审查约定范围是否合法,确保选择明确唯一。熟悉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避免约定与之冲突。严格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留存好相关书面文件,以保障约定管辖能顺利执行。

2026-02-05 04:01:02

交定金后发觉欺诈情况该怎么处理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当交定金后发现存在欺诈情况,若对方以欺诈手段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有过错方需赔偿损失。 (2)从定金角度,若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约定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双倍返还定金。 (3)当事人可收集对方欺诈证据,像聊天记录、合同条款漏洞、虚假宣传资料等。 (4)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返还定金并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或依约定申请仲裁来维权。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情适用法律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3:42:58

经济合同追诉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最近回复:

(一)权利人需留意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维权,避免超过二十年的最长保护期限。 (二)若想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保留好相关证据;也可在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留存其同意履行的证据;还可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中断时效。 (三)当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时,要关注时效中止情况,待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及时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6-02-05 03:41:25

合同欺诈行为按什么标准进行赔偿

最近回复:

合同欺诈行为赔偿标准因情况而异。若欺诈构成违约,受欺诈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范围含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若构成侵权,受欺诈方可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若经营者欺诈消费者,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受欺诈方应及时收集保存合同、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2.与欺诈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 3.若涉及消费者权益,可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

2026-02-05 02:58:09

判定合同是否属诈骗合同要怎么认定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主观层面,判断合同是否为诈骗合同,关键在于考察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若在签订合同前就打算挥霍对方财物、携款潜逃,这种主观恶意明显是认定诈骗合同的重要依据。 (2)客观方面,存在欺诈行为是重要特征。包括虚构事实,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项目、身份等诱使对方签订合同;也包括隐瞒真相,故意不告知重要事实,让对方在错误认识下签约。 (3)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行为也需考量。明知无履约能力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后不积极履行,这些情况都可能使合同被认定为诈骗合同。若发现合同可能存在诈骗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处理。 提醒: 遇到疑似诈骗合同,要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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