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存在关于该问题的协议或规定时,处于试用期而提出离职申请之员工,通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金额,然而也会有特殊情况,具体仍需综合考虑。
在试用期做出过辞职决定的员工,应当有义务提前三个自然日以书面方式告知所属之用人单位,从而顺利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针对试用期员工,雇主可为其提供适当的培训服务,若仅限于内部培训项目,那么在此基础上,员工如需提前终止职业生涯,雇主无权向员工索要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