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 什么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查看详细>>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这些毒品可以随时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因此,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处。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分子用作犯罪的毒品、毒赃,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谓毒赃,是指犯罪分子进行毒品犯罪所得财物,以及由非法所得获取的收益。非法所得获取的收益,是指利用毒品违法犯罪所得的财物从事孳息或者经营活动所获取的财物,以及有关财产方面的利益。包括金钱、物品、股票、利息、股息、红利、用毒品犯罪所得购置的房地产、经营的工厂、公司等。这些财物必须是毒品犯罪分子进行毒品犯罪所得,如果是其他犯罪所得,可构成窝赃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窝藏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窝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隐蔽的场所,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所谓“转移”主要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以抗拒司法机关对毒品、毒赃的追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便于犯罪分子进行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动。所谓“隐瞒”是指在司法机关询问调查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时,自己明知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藏在何处,而有意对司法机关进行隐瞒。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任一行为,就构成本罪。窝藏的毒品、毒赃,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毒赃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隐瞒,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之一。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查看详细>>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对本罪没有“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从原则上说,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都可构成犯罪,但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全案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把一切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都认定为犯罪,如果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数量很小,又是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较小,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

    (二)本罪与窝赃罪的界限

    窝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而予以窝藏的行为。本罪保留了窝赃罪的基本性质,所不同的是,本罪的对象是特定的,仅限于毒品和毒赃。而窝赃罪的对象的范围广泛,包括除毒品犯罪以外的所有的刑事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其次,本罪的法定刑要比窝赃罪的法定刑高,体现了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目的。

    (三)本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限

    1、犯罪动机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主观故意是故意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达到逃避司法机关法律制裁的目的。

    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没有数额规定。而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数额。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的犯罪分子主要为毒品罪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当然必须先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对此,我们认为,如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人持有的毒品数量达到追究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未达到数量的,可认定为本罪。

    查看详细>>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量刑标准

    1、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本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查看详细>>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

    暂无相关数据!

    查看详细>>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窝藏毒品、毒赃罪

    根据《决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窝藏毒品、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注:该司法解释已失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3年1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月18日)废止。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5 12:47:13

飞针麻将诈骗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近回复:

你好,请问涉及金额多少?

2026-02-05 10:47:00

我的运费被领导打到别人卡上了,别人不给我是不是可以定为诈骗,可不可以报警,二万以上,可以立案吗

最近回复:

一般来说此情形属于不当得利或职务侵占的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通常不予刑事立案

2026-02-05 10:38:42

具体来说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近回复:

(一)判断主观故意,看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可从其行为动机、后续对财物的处置等方面分析。 (二)分析客观行为,确定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以及被害人是否因该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三)明确数额标准,了解当地关于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具体规定,看涉案金额是否达到标准。 (四)区分诈骗罪与民事欺诈,重点判断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若只是为促成交易则可能是民事欺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2-05 09:34:01

合同诈骗要达到多少金额能起诉

最近回复:

1.合同诈骗是公诉案件,达到一定标准公安会立案追诉。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中骗对方财物,数额达两万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司法机关会依法处理。 2.民事诉讼里,不管合同诈骗金额多少,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像原告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等,当事人就能起诉,主张权利让对方担责。

2026-02-05 09:19:23

犯信用卡诈骗罪后本息该如何计算

最近回复:

1.信用卡诈骗数额以实际骗取数额算,不包含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银行收取费用,司法实践常按犯罪行为发生时透支本金算。这种计算方式能更准确衡量犯罪行为危害程度,保护公私财产和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2.对于利息等费用,虽不在诈骗犯罪数额中认定,但持卡人在民事还款责任上,需按与银行合同约定承担。 3.若持卡人因信用卡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银行还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偿还透支本金、利息、滞纳金等费用。 建议持卡人应合理使用信用卡,按时还款避免逾期。银行也需加强风险管控,对可能出现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及时预警和防范。

2026-02-05 08:48:32

哪些情况单位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最近回复:

若遇到判断单位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情况,可按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一)审查单位主观意图,看其签订和履行合同是否基于正常商业运作,有无骗取对方财物的故意。 (二)核实单位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 (三)区分合同纠纷和诈骗行为,判断是否因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经营不善等导致违约。 (四)确认实施行为的主体是否为单位决策机构按程序决定,是否是为单位利益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单位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未实施诈骗行为等情形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2026-02-05 08:33:57

公安机关立案诈骗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最近回复:

1.公安机关立案诈骗案件需满足犯罪事实和刑事责任追究两个条件,同时存在数额标准及特殊情形立案规则。犯罪事实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该事实还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数额标准方面,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可立案,但各地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标准。 3.即使未达数额标准,若有多次诈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也可能立案。 建议遭遇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详细证据,协助调查。公安机关应综合考量各因素,准确判断是否立案,保障公民财产安全。

2026-02-05 08:20:51

借款型诈骗行为能有什么样的证据

最近回复:

(一)言词证据收集: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流时,可尽量引导其说出与案件相关的情况并记录;让被害人详细写下被骗经过;找到知晓情况的证人,请其以书面形式提供证言。 (二)书证收集:保留好借条、借款合同等能证明借款关系的文件;从银行获取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保存好双方借款时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三)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收集:若有借款时的录音录像、手机短信等,及时保存并确保内容完整。 (四)物证收集:留意作案工具等可能成为证据的物品并妥善保管。 (五)寻求帮助:收集证据过程中,若遇到问题或不确定证据是否合法有效,可寻求警方或律师的专业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6-02-05 08:11:47

合同诈骗罪达到量刑起点的数额是多少

最近回复:

1.合同诈骗中,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期间骗对方财物,数额达两万以上,就会立案追诉,这是量刑起点,适用于一般情况。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能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一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 3.司法实践里,法院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

2026-02-05 07:46:39

想了解,两个人喝酒喝醉了打架双方都要负责吗

最近回复:

双方打架属于互殴,当然是双方都要负责的。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