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带薪年休假制度而言,它所涉及到的具体规定为,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持续工作达到一年及以上的时间,便有权享有一段时间的带薪年休假待遇。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规定,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若员工的累积工作年限已经超过一年但未满十年,则其每年享有的年休假时长应为五个工作日;
若员工的累积工作年限已达十年但未满二十年,则其每年享有的年休假时长应为十个工作日;
而当员工的累积工作年限达到或超过二十年时,他们将有资格享受每年十五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公共节假日及休息日并不包含在上述规定的年休假期限之内。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