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天工作长达12个小时已经超出了合法操作的范围。
我国实施劳动人民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上限为8小时,而正常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个小时的工作时间法规。
尽管在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以面临工作时间的适度延长,但这种延长必须在一日内不得超过3个小时,且每个月内总计不得超过36个小时。
如若超出以上限制,则构成违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